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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白鹭湖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


沙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白鹭湖生态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将沙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白鹭湖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沙岗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白鹭湖生态修复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江陵县

4)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江陵县五岔河下游北侧,属于荆州市江陵县沙岗镇白鹭湖村。工程占地范围24.1812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水生态治理工程、沿岸生态缓冲带建设、鸟类监测亭建设、水生动植物栖息湿地岛建设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陵县城谊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8671408560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工业大道与鹤庆路交叉口东26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

电话:027-87336146

邮箱:swuwenjie@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点击网址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ge5ssQoQIwE9kQIYDRDkA?pwd=ro64

提取码:ro6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江陵县城谊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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