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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及技术代理服务采购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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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及技术代理服务采购异常公告
项目名称:江陵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及技术代理服务。依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7条合同签订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距本单位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已逾30日,双方仍未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期间经催办,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未获任何书面回复或合理解释。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8条特殊情形处理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相关规定,原中标供应商的行为已构成放弃成交、拒绝签订合同之情形。本单位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启动重新采购程序。
特此公告!
江陵县储备粮食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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